隨著互聯網存證、取證技術成熟,區塊鏈存證備受矚目。各省市司法案例對電子證據效力的認定,為區塊鏈與司法融合提供了審查思路。
那么在電子合同簽約時,電子合同存證是什么?為什么現在的平臺如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等,都強調在電子合同簽約過程中,能對用戶的簽約過程做全鏈路存證呢?
此前,榆中法院受理的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為電子合同案件審理帶來新啟示。被告岳某某在某 APP 向原告甲公司簽訂的 “個人承諾書” 是關鍵證據。但文件落款非岳某某親手書寫,法院難以確認證據真實性。
在案件審理中,原告通過電子合同簽約平臺,向法院提交了具備數字簽章、由某互聯網公證處出具的《數據取證保全報告》。憑借平臺的電子簽名數據存證信息等原始數據,驗證了承諾書未被修改,確系岳某某本人簽署。法院認定該 “個人承諾書” 真實、合法,為有效證據。這一處理結果是對互聯網電子簽名、電子合同和數字簽章的認可,為電子合同法律糾紛提供了案例參考。
法官提醒,合同履行發生糾紛時,電子合同存證能證明爭議事實,為當事人維權提供保障。那么,電子合同存證究竟是什么,為何要做存證呢?
電子合同存證,會記錄企業簽署雙方注冊、認證、簽章等全過程,形成日志文件,通過上鏈保存和加密固化,轉化為電子證據。它具有全流程留痕、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證、全鏈路存證等特點。能讓法律行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在鏈上留痕,形成完整證據鏈,這基于可信身份、可信環境、可信時間等司法可信服務實現。同時,基于區塊鏈技術,各級人民法院、合同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作為區塊鏈節點參與,見證鏈上活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公證機關法定程序證明的法律事實,應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的存證經過公證機構公證,具備這一優勢,它為電子合同糾紛提供了可靠的證據支持,助力司法公正高效。
因此,在電子合同簽約過程中,必須要有這樣的技術服務,才能確保我們通過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真正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一旦遇上合同爭議適宜,能通過電子合同存證為我們舉證,讓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