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的出現,總是伴隨著誤解。電子合同作為近年來逐漸普及的簽約方式也不例外,人們對它仍存有不少疑慮。
通過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協議,在很多不了解電子合同的人看來,電子數據是否容易篡改、丟失?電子數據的保全、公證有效嗎?電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發生糾紛法院認可電子合同嗎?
誤區一:隨便簽
根據《合同法》只要是雙方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且合同訂立反映簽約人真實意愿,那么無論是書面、口頭、電子的都具備法律效力。
理論上電子合同隨便簽,但實踐中,為了避免以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借助第三方平臺,通過技術確保電子合同的合法可靠。根據《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規定:電子合同訂立宜通過獨立于合同締約人的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訂立。
誤區二:隨便改
一份真正的、合法有效的電子合同,鼠標放在上面會發現,文字是無法更改的。
電子合同的電子數據可以通過多種技術手段進行保全和公證,包括但不限于區塊鏈、時間戳、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電子取證存證平臺等。這些技術手段可以確保電子數據不被輕易篡改,提高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和可信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十四條,電子數據由記錄和保存電子數據的中立第三方平臺提供或者確認的、電子數據的內容經公證機關公證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真實性,但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除外。這意味著,在法律上,電子合同的電子數據被認為具有證據效力,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
誤區三:可代簽
電子合同簽約前必須有身份驗證,如運營商三要素、銀行卡四要素、人臉識別等驗證方式,甚至還有視頻簽,可以反映簽約人的真實意圖,有效防止冒簽、代簽、蘿卜章等問題,防止身份抵賴。
誤區四:法律不認可
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電子簽名法》以及最近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電子商務法》都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在商務活動中越來越普及,電子合同雖然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常見的誤區和風險。在簽訂電子合同時,需要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技術手段的應用,以確保電子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