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都在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由于各種電子簽名相關(guān)技術(shù)的防護,讓電子合同簽約對比紙質(zhì)合同簽約,更加的不容易被篡改操作,安全性也得到了提升,但是這并不是意味著你在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的時候,就絕對的沒有問題。
在電子合同簽約的時候,大家經(jīng)常會犯下意識的錯誤,接下來要講的這幾個誤區(qū),你可能都有遇到過,一定要了解。
誤區(qū)1:“電子合同和紙質(zhì)合同效力一樣,閉眼簽就行”
真相:電子合同需滿足《電子簽名法》三大要件——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內(nèi)容不可篡改。
若平臺未采用可靠電子簽名(如無時間戳、無區(qū)塊鏈存證),合同可能因“形式瑕疵”被判無效。
誤區(qū)2:“條款密密麻麻,反正對方是大公司不會坑我”
真相:《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格式條款中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義務的條款無效。
例如某平臺協(xié)議中“用戶違約需賠償100倍服務費”的條款,被法院直接否決。
誤區(qū)3:“電子合同改個字沒關(guān)系,反正對方發(fā)現(xiàn)不了”
風險:電子合同一旦被篡改且無留痕記錄,可能被認定為“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整份合同無效。
誤區(qū)4:“只要雙方認可,條款怎么寫都行”
致命傷:合同若涉及“損害國家利益”“違反公序良俗”(如約定代孕、賭博分成),即使雙方簽字,也自始無效。
電子合同簽約不是兒戲,一定要認真對待,我們要將電子合同簽約的這種方式作為我們的一種手段,用來方便我們的日常簽約生活,這樣才是電子合同簽約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