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影視劇中的橋段,總有一句耳熟能詳的臺詞“你就等著收我的律師函吧”,就連日常生活中,律師函也成了一些娛樂圈明星“辟謠”澄清的常見手段。
在與人合作的時候,電子合同簽約了一份合同文件,但是在合作過程中雙方產生了爭議,這個時候如果溝通協調不下來,就可能會想到提起訴訟,那么律師函就有可能出場。
那到底什么情況下可以發律師函?以下就說幾種常見的情形。
1、欠債不還
包括催收欠款、借款等。在對方欠款未支付,或者借款到期未還時,發出催款律師函,可以固定對方違約事實,告知不還錢的法律后果,敦促其盡快還款。
2、合同違約
在交易過程中,對方如果存在違約情形,可以向其發送律師函。目的是敦促對方糾正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固定對方的違約事實。
3、侵權行為已經發生
這種情況最常見的是知識產權和名譽權侵權等。發送律師函為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為繼續。
當出現以上違約侵權情形,當事人又不想馬上進入訴訟程序,可以委托律師發送律師函。通過發送律師函一方面可以敦促對方糾正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制止侵權行為以及促使對方協商解決,甚至是起到順延訴訟時效,尤其是對于催款不還且訴訟時效快過期的當事人來說,這是十分有利的手段。
當然,律師函不是想發就能發的,發函須慎重。律師函是由是律師執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制作的極為嚴謹的法律文書,具有律師簽章和律所蓋章。以虛假事實的捏造律師函威脅他人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