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活動中,電子合同簽約的經濟合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并不總是一帆風順的,糾紛時有發生。當出現合同糾紛時,收集和整理證據是起訴維權的第一步。
那么,當產生了合同糾紛的時候,第一想到的是通過訴訟解決彼此間的爭議。那么,你知道在糾紛的時候,提起訴訟的時候要收集哪些證據資料么?
在起訴一審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時,一般須提供下列證據:
1、企業法人、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如是復制件,須與原件核對并加注明后,將原件退還),開戶銀行和帳號,起訴狀上的原、被告名稱,須與營業執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體已變更、合并、關閉,需加以說明,并提供被告現在的準確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必須寫明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
3、合同及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復制件須經過核對。
4、送貨、提貨、托運、運輸、驗收、發票等憑證。
5、貨款、工程款、運輸費、保管費、租賃費、轉讓費、勞務費、酬金等結算憑證和有關財務賬目的復印件。
6、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有關證明。
7、要求支付違約金的依據、計算辦法及有關證明。
8、起訴前自行協商或通過有關部門處理的有關憑證。
9、其他與訴訟有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