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簽約,如今在很多場景都有得到使用,也贏得了很多用戶的認可與青睞。但是,在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的時候,有關“電子合同撤回、撤銷、合同收費、遇到糾紛需舉證”等相關情形的問題,你又知道多少呢?
接下來,關于這些問題,簽盾作為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給大家介紹一下簽署電子合同遇到的上述問題的相關解答。
當合同發起方單方簽署后,另一方簽署人尚未簽名蓋章,發起的電子合同還能撤回嗎?
發起方在合同沒有全部簽署完成之前是可以進行撤回操作的,撤回操作后該合同為作廢合同,無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規定,撤回是針對于未生效的法律行為,民法理論認為行使形成權的單方法律行為可以撤回,即變動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之前可以撤回,阻斷形成權的行使。也就是說當你在簽盾平臺發起電子合同,對方尚未行使簽約動作,還處于一方發起階段,合同是可以撤回的,撤回之后就不再發生效力。但是簽盾在這里提醒大家,發起合同簽署前,請仔細閱讀相關合同內容,無異后方可確認,須對自己做出的意思表示負責。
相對人:指成就合同關系的雙方的對應人、或利害關系互存的對立人。
當雙方已完成全流程電子合同簽署,可以撤銷合同或變更內容嗎?
不可以撤銷或更改已簽署完成的電子合同。簽盾采用區塊鏈技術確保每份合同的無法篡改、不丟失特性,當合同簽署完成后想要更改內容、撤銷合同動作只能雙方確認合同作廢,而無法在原有電子合同上做任何改動。
設計對應《民法典》規定,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制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雙方在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完成電子合同簽署這一動作,意味著意思表示已到達相對人,形成權已實現,未經相對人同意不可單方撤銷。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單方不得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只有在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下,方可簽訂合同作廢和重新發起一份已修改的電子合同再次簽署。
簽署完電子合同后,出現合同糾紛怎么辦?
簽署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當協商無效建議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所簽署的合同都提供存證、出證服務。
簽盾電子合同一旦雙方簽署完后,簽署的電子合同文件通過區塊鏈存證,無法篡改或者偽造。如遇糾紛,簽盾平臺可出具完整的電子合同簽署證據鏈,為用戶生成“出證報告”,保障用戶司法訴訟時的電子合同證據鏈完整。